化工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13 浏览次数:

   

化工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

化工教 [2017] 11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定位、社会需求变化、学科的发展特点以及保证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结合“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特制定此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以促进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1 评价周期及对象

培养目标每4年进行一次修订,每2年可进行微调。专业针对最新一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价。

2 评价及修订机构和人员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修订工作组

组长: 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成员: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本专业辅导员

3 评价制度

    工作组在评价和修订培养目标时,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及走访企业等方式,参考教师、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并经校院两级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对培养目标进行评价及修订。培养目标合理性定期评价参与方、评价方式、评价周期及主要任务见表1。

表1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概况

参与评价方

评价方式

评价周期

主要任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评审会

每两年或调整前

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度的评价

教师

座谈

每两年或调整前

培养目标合理性

往届毕业生

问卷调查或座谈

每两年或调整前

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用人单位

问卷调查或走访

每两年或调整前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行业企业专家

问卷调查或座谈

每两年或调整前

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3 评价内容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采用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校内评价主要来自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教师,校外评价主要来自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的反馈。

   (1)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度的评价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校总体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办学条件等评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符合度,以保证有足够的支撑条件来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

   (2)教师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

   学院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代表、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反馈意见,作为培养目标的修订依据。

   (3)往届毕业生评价: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的评价

   通过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跟踪调查,以及组织返校校友座谈会,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毕业生知识结构、能力及素质的培养状况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培养目标是否已达成,征求本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价校友的主流职业发展情况及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4)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以及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胜任能力,来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毕业生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5)行业企业专家评价: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采用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的形式,征求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从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与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度来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4 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主要通过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座谈的主题和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然科学知识、环境工程专业知识、工程实践与研究开发能力、创新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

对以上的内容按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认同度,以及对我校毕业生工作表现的达成程度分五档设置分数:5分最高,1分最低,1-非常不认同/非常不满意;2-基本不认同/基本不满意;3-一般认同/一般满意;4-基本认同/基本满意;5-非常认同/非常满意。

(1)问卷调查法

调查问卷回收后,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认同度取基于人数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即: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重点是目标与需求的吻合度评价,每项培养目标主要由用人单位、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评判。

(2)座谈法

专业与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及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及建议,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5 修订制度

   工作组应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参考专业教师、用人单位、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的评价意见,对培养目标进行定期修订。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本专业拟定的培养目标进行指导和审议后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培养目标组织审查后,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审议,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报教务处审批,形成新的培养目标并发布执行。

 

 

 

化工学院

2017年1012日